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2020年下达的人才经费额度和适用范围,为提升学院教师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增强新入职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学院各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专业竞争能力,产出优秀成果,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特制定学院“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
二、资助标准
学院“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分为三个层次:
Ⅰ类“青年人才”:资助额40万元;
Ⅱ类“青年人才”:资助额20万元;
Ⅲ类“青年人才”:资助额10万元。
三、考核标准
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的新入职骨干教师,在首次聘任考核期内(5年),参考《车辆与能源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指标》,需要继续完成以下教学科研指标:
1、Ⅰ类“青年人才”(以下简称Ⅰ类)
(1)新增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JCR一区TOP期刊论文1篇;或主持项目获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2)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且纵向科研到款4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2、Ⅱ类“青年人才”(以下简称Ⅱ类)
(1)新增发表SCI(JCR二区)及以上论文 1篇;或SCI和1A级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 3篇(项)。
(2)纵向科研到款2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
3、Ⅲ类“青年人才”(以下简称Ⅱ类)
(1)新增SCI或1A级论文1篇;或EI和1B级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2篇(项)。
(2)纵向科研到款15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合同额30万元以上。
以上论文和专利均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一作且作为其导师二作,作者单位均为燕山大学;发明专利限1项且不折算计。
四、实施要求
1、学院2019年1月1日以来新入职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都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2019年度内入职的教师只能申请Ⅲ类;2020年5月1日以前通过引进人才考核并于2020年度内入职的骨干教师可以申请Ⅱ类和Ⅲ类;2020年5月1日(含)后通过考核并入职的骨干教师可以申请上述三类人才引育资助计划。
2、申请Ⅰ类的新入职教师,需主持过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ESI高被引论文或SCI(JCR一、二区)论文 2篇。申请Ⅱ类的新入职教师,需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申请Ⅲ类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位。
3、2020年底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的教师进行评审并择优资助。
4、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获得学院科研经费的引进人才不能再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
5、“青年人才”经费资助分二期进行,新入职教师申请获批后第一期将获得资助额度的50%。
6、聘期第三年学院将聘请专家对获得资助的教师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第二期资助或终止资助。
7、考核期结束,如果没有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将按照实际完成指标数重新进行级别核定,并收回相应的资助经费。
五、其它事项
1、“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考核与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同步进行。
2、2020年5月1日以前通过考核并入职的骨干教师仍然享受10万元安家费和10万元科研启动费待遇,并按照2019年制定的《车辆与能源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3、2020年5月1日(含)以后通过考核新入职的骨干教师享受20万元安家费和20万元科研启动费待遇,并按照2020年制定的《车辆与能源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解释权属于学院学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