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能源学院2020年“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020-09-16 19:58:59 信息来源: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2020年下达的人才经费额度和适用范围,为提升学院教师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增强新入职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学院各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专业竞争能力,产出优秀成果,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特制定学院“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

二、资助标准

学院“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分为三个层次:

Ⅰ类“青年人才”:资助额40万元;

Ⅱ类“青年人才”:资助额20万元;

Ⅲ类“青年人才”:资助额10万元。

三、考核标准

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的新入职骨干教师,在首次聘任考核期内(5年),参考《车辆与能源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指标》,需要继续完成以下教学科研指标:

1青年人才(以下简称类)

1)新增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JCR一区TOP期刊论文1篇;或主持项目获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2)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且纵向科研到款4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2青年人才(以下简称类)

1)新增发表SCIJCR二区)及以上论文 1篇;或SCI1A级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 3篇(项)。

2)纵向科研到款2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

3青年人才(以下简称类)

1)新增SCI1A级论文1篇;或EI1B级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2篇(项)。

2)纵向科研到款15万元及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单项合同额30万元以上。

以上论文和专利均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一作且作为其导师二作,作者单位均为燕山大学;发明专利限1项且不折算计。

四、实施要求

1、学院201911日以来新入职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都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2019年度内入职的教师只能申请Ⅲ类;202051日以前通过引进人才考核并于2020年度内入职的骨干教师可以申请Ⅱ类和Ⅲ类;202051日(含)后通过考核并入职的骨干教师可以申请上述三类人才引育资助计划。

2、申请Ⅰ类的新入职教师,需主持过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ESI高被引论文或SCIJCR一、二区)论文 2篇。申请Ⅱ类的新入职教师,需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申请Ⅲ类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位。

32020年底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的教师进行评审并择优资助。

4、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获得学院科研经费的引进人才不能再申请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

5青年人才经费资助分二期进行,新入职教师申请获批后第一期将获得资助额度的50%

6、聘期第三年学院将聘请专家对获得资助的教师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第二期资助或终止资助。

7、考核期结束,如果没有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将按照实际完成指标数重新进行级别核定,并收回相应的资助经费。

五、其它事项

1、“青年人才”引育资助计划考核与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同步进行。

2202051日以前通过考核并入职的骨干教师仍然享受10万元安家费和10万元科研启动费待遇,并按照2019年制定的《车辆与能源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3202051日(含)以后通过考核新入职的骨干教师享受20万元安家费和20万元科研启动费待遇,并按照2020年制定的《车辆与能源学院新入职教师首次聘期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解释权属于学院学术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邮编:066004

电话:0335-8074682

传真:0335-8074682

邮箱:clynyban@ysu.edu.cn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