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科研助手作用,科学合理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产出为导向,将招生指标向科研任务重、科研项目多、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倾斜,加快推进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达到学校和学院指导博士研究生岗位聘请要求的老师均有机会指导博士研究生,因各种情况停止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除外。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依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定4个一级指标和5个二级指标用于分配博士生招生计划数。
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量化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权重) |
相关二级指标计算系数说明 |
1.科研经费 (0.4) |
1.1经费得分(1) |
按近三年科研经费总和(实际到款额)计算: 经费总和=国家级纵向经费额×10+省部级纵向经费额×4+(厅局级纵向经费额+横向经费额)×2。 |
2.科研平台 (0.1) |
2.1平台得分(1) |
博士生导师所在学科拥有科研平台得分计算:国家级平台10分;省部级平台5分。 |
3.人才队伍 (0.1) |
3.1队伍得分(1) |
近三年省级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积200分; 近三年校级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积100分; 博士生导师积10分。 得分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积分。 |
4.效益指标 (0.4) |
4.1.成果得分(0.5) |
按近三年发表SC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EI、1A、1B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绩点总和计算,具体标准如附表1所示。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本人论文: 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燕山大学;除 Nature/Science/Cell 论文外, 申请者成果中的学术论文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申请者为通讯作者,或无通讯作者时申请者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申请者为第二作者。论文内容应与本人所在学科相关。 授权发明专利要求申请者是第一发明人且专利权人是燕山大学。 |
4.2.科研奖励(0.5) |
按近三年获奖得分计算:具体标准如附表1所示。 1)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前七名,按照5:2:1:0.5:0.5:0.5:0.5 分配绩点;二等奖前五名,按照6:2:1:0.5:0.5分配绩点。 2)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三名,按照 6:3:1 分配绩点;二等奖前两名,按照 7:3 分配绩点;三等奖只计算第一名。 |
1、每位博士生导师年度博士生招生量化指标等于上述二级指标计算所得数量之和,学术型博士生和专业型博士生统筹使用。
2、每位博士生导师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学校认定的在校在岗高级人才,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对博士生导师根据招生当年招生量化指标进行排序。
招生当年,招生量化指标大于实际招生数的博士生导师,其结余指标可保留至下一招生年度。
招生当年,招生量化指标小于实际招生数的博士生导师,下一招生年度需补足上一招生年度招生量化指标与实际招生数之间差额。若剩余招生量化指标为正,则按照剩余招生量化指标决定招生顺序;若剩余招生量化指标为负,则本招生年度原则上不允许招生,直到累积至某一招生年度招生量化指标为正方可招生。
招收推免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需满足招生当年招生量化指标排名在学院招生计划数前50%(向上取整)。
招生当年,招生量化指标大于等于1的导师,首轮导师按整数值大小排序并依次分配招生名额,每位导师最多分配1个招生指标;次轮,每位博士生导师在各自的招生量化指标扣除首轮分配的招生名额,对剩余招生量化指标的整数部分进行排序并依次分配招生名额,每位导师最多分配1个招生指标,剩余招生量化指标小于1的导师不分配招生指标;再次轮仍然按照次轮的方法进行分配,直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完毕。
二、其他
1、本办法所述“科研到款”指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学院认定的等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项目到款(不计学校科研平台开放课题、校内自立项目和省部纵向课题校内配套资金,等同项目负责人仅计算按科研团队管理相关文件认定的科研经费到款),“科研项目级别”、“科研到款”以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分类及统计量为准。
2、论文分区按照学校绩点计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分区标准,需要时应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按就高原则;中文1A类论文以见刊为准;论文署名单位为燕山大学。
3、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缩减分两种情况:(1)对于考生获得录取资格后放弃,所报考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会缺1减2(例如:一个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导师减掉2个招生指标);2、未完成依据科研成果计算的招生量化指标且未提前放弃并转到排名在后导师,导致学院招生指标作废的博士生导师,按照导致学院招生指标作废数核减当年招生指标(例如:导致学院作废一个招生指标,导师个人核减一个招生指标)。
4、除另有说明外,“当年”指博士入学的前1年,“近三年”是指当年前三年的7月1日到当年的6月30日(例如:分配2025年的招生指标,当年是指2024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5、本办法涉及博士研究生均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6、本办法计算结果只用于博士生导师排序。
7、本办法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车辆与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
2024年9月6日
附表1
类别 |
分值 |
Nature,Science,Cell期刊论文 |
8000 |
Nature,Science,Cell子期刊论文 |
2000 |
ESI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 |
200 |
SCI一区,SSCI一区期刊论文 |
150 |
SCI二区,SSCI二区期刊论文 |
75 |
SCI三区,SSCI其他期刊论文 |
40 |
SCI四区,EI期刊论文 |
10 |
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 |
100 |
1A期刊 |
40 |
1B期刊 |
10 |
国际发明专利 |
100 |
国内发明专利 |
10 |
国际标准 |
1000 |
国家标准 |
500 |
行业、地方标准 |
100 |
国家级科技奖励特等奖 |
24000 |
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
15000 |
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 |
60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特等奖 |
45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
30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 |
15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 |
6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社会力量设奖) |
15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社会力量设奖) |
800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社会力量设奖) |
300 |
中国专利奖金奖 |
1000 |
中国专利奖银奖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