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车辆馆设置吸烟卫生间、无烟卫生间及规范吸烟行为的通知

2026-05-15 12:09:44 信息来源: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回应广大师生诉求,规范车辆馆区域吸烟行为,杜绝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对车辆馆卫生间吸烟相关事宜及违规处理办法明确如下,请全体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卫生间吸烟划分标准

1.车辆馆东侧男卫生间设为吸烟卫生间,统一配置灭烟桶,供吸烟人员规范使用,吸烟后请将烟头熄灭并丢弃至灭

烟桶,严禁丢弃在地面、便池及垃圾桶内。

2.车辆馆西侧、南侧卫生间设为无烟卫生间,严禁在卫生间内吸烟、丢弃烟头。

二、倡导健康吸烟方式

吸烟有害自身及他人健康,且校园内吸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校园内办公教学区禁烟规定。

车辆馆内,除东侧男卫生间外,其他区域均为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车辆馆南侧室外走廊配置灭烟桶,呼吁尽量选择到室外指定区域吸烟,减少室内吸烟对他人的影响,共同维护清洁、健康的公共环境。

三、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为确保本通知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对在违规区域吸烟及相关行为作出如下处分规定:

1.对不听劝阻,在无烟卫生间(西侧、南侧卫生间)及其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或在吸烟卫生间(东侧男卫生间)随意丢弃烟头、未规范使用灭烟桶的,给予通报。

2.因违规吸烟、随意丢弃烟头造成火灾、设施损坏等严重后果,或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要求

1.全体师生应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主动维护车辆馆区域公共环境与安全,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营造无烟校园氛围。

2.各系办、各班级、各课题室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健康吸烟理念,自觉遵守禁烟规定,杜绝违规吸烟行为。

3.相关管理人员将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处分,不徇私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全体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26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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