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有关部门:
为加强学院信息安全,规范数据管理,保护学校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燕山大学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22〕13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本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燕山大学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22〕135号)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2.发布问卷调查、统计相关信息等数据收集使用须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组织主体为教职工的,须报所在系部党支部审批;组织主体为学生的,须报辅导员审批。审批后须及时报主管院领导备案。
3.严禁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内部信息数据和敏感信息数据不得对外提供、传播、发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学院同意,禁止与第三方共享。信息数据使用或发布前必须先经过脱敏处理。
请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监督,落实审批,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落实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车辆与能源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