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生组织、全体同学:
根据上级团委工作部署,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燕山大学学生会章程》、《燕山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报请校团委同意,暂定于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在第四教学楼309教室召开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研究生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提出下一步规划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拼搏进取、砥砺奋斗,在党的领导下,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甘于奉献,为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并通过《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并通过《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4.审议并通过《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
5.选举产生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选举产生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7.选举产生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8.选举产生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按照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有利于组织的原则进行分配。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28名,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研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6名。
2.代表条件
(1)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学习和工作,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威信;
(5)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尚未恢复学生权利的学生,不得当选为学代会、研代会代表。
3.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代表的选举具体划分为14个选举单位,由车辆与能源学院团委组织实施。
(2)学院各选举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数多于正式代表的20%(应考虑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女代表、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在代表构成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报校团委审批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填写《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1)。
(3)代表选出后组成代表团,并推选团长、副团长各一名。
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在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承担历史重任的大会,希望各团组织和学生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学代会和研代会的有利契机,团结和引导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希望全院同学积极响应,以实际行动迎接我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