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2021-11-10 14:53:04 信息来源:

学院全体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院拟于12月2日举办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分组要求

(一)参赛对象:我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二)比赛分组:根据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等三个组别。

二、大赛安排及要求

(一)大赛时间:2021年12月2日下午2:30

(二)大赛地点:四教313

(三)参赛教师:由各专业负责组织推荐,每个组别均应有参赛个人或团队。

(四)大赛安排:本次大赛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1、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材料,由专家评委提前进行评审。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占总成绩的20%。

2、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阶段,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需要全面说明整门课程的设计思路,突出教学改革与创新,展示相关过程性支撑资料)。现场评审占总成绩的80%。

(五)大赛要求:请参赛教师11月30日前将“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附件2)、“燕山大学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和PPT讲稿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chljwk@ysu.edu.cn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校园网通知(关于举办燕山大学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https://jjfz.ysu.edu.cn/info/1887/5679.htm)。

附件1:燕山大学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

附件2: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附件3:燕山大学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教学大纲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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