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车辆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的通知

2020-12-17 10:13:23 信息来源: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的要求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规定,成立学院实验室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典范    金立生

副组长:李   昊    杨满平    才 华

成   员:崔亚平    唐先智    韩东颖    李楠    杨春婧    张洋

安全管理员:

赵立翠:负责石油工程实验室D101、D102、D103、D104、D105等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关雪梅:负责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室114、202、204、211、206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张才红:负责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室111、203、205、209、207、208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崔亚平:负责车辆实验室205、207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王建国:负责车辆实验室Ⅱ区—Ⅱ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王立强:负责车辆实验室101、103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孟凡杰:负责车辆实验室I区202、204、206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孔凡树:负责车辆实验室201、113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王文锋:负责车辆实验室I区102、104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1. 落实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分级责任制,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体系,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 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3. 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登记制度;

  4. 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5. 根据各专业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如遇到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按照上级及《燕山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迅速、合理处置有关工作。

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按照《车辆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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