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青年教师全面发展,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及产生标志性成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高级职称评审基础条件及优先条件。
一、教学基础条件(完成以下其一)
1.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且发表教学改革论文1篇;
2.主编或副主编本专业教材1部或参编本专业教材5万字以上;
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校级以上奖项;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前三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名;
5.获得学校各类教学竞赛一等奖。
注:达到学校绿色通道条件的老师,不受上述教学基础条件的限制。
二、科研优先条件
1.晋升副教授优先条件(完成以下其一)
(1)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2)作为负责人承担横向项目单一合同额及到款均达到90万及以上。
2.晋升教授优先条件(完成以下其一)
(1)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作为负责人承担横向项目单一合同额及到款均达到180万及以上;
(3)省级科技奖(包括自然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4)国家科技奖(包括自然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排名前三。
若出现具备优先条件教师未能聘任高级职称等情况,则院聘相应申报
职称,聘期2年,学院内绩效计算等以院聘职称为准。
本文件自2022年职称评定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车辆与能源学院所有。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