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能源学院201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单位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我院的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务委员会负责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单位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专任教师、实验、职员、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系、科室负责,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院办公室,由院务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级
职工个人考核分A、B、C、D四个等级。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按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待遇
(1)考核为A、B等的,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兑现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2)考核为C等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发5%;考核为D等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发30%;
(3)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国家工资的依据。
2、年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的上岗及晋升岗位津贴档次的依据。
六、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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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12月16日
| 对职工考核
(56人)
| 各系、科室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履职考核表》一份(A4纸打印,“单位评语”一栏由各系、科室负责人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一栏暂不填写,手写及签字部分必须使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切勿使用圆珠笔)。各系、科室负责人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A4纸打印,各系、科室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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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
| 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学院办公室
| 各系、科室将本单位《燕山大学教职工履职考核表》及《2018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上报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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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
12月18日
| 院办汇总考核情况,报院务委员会
| 学院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由院务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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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 上报学校
| 学院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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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1、考核期为2018年度(教学工作量按2018年度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考核)。
2、各单位专任教师、实验、职员、辅导员A等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 职工数
| 推荐A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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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交通工程系
(含董国疆 李昊)
| 25人
|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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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系
(含杨满平)
| 13人
|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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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含李楠)
| 12人
|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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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教务与科研科、学生科
| 6人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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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6人
|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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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能源学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