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能源学院201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2018-12-13 17:20:29 信息来源:

车辆与能源学院201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单位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我院的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务委员会负责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单位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专任教师、实验、职员、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系、科室负责,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院办公室,由院务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级

职工个人考核分A、B、C、D四个等级。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按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待遇

(1)考核为A、B等的,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兑现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2)考核为C等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发5%;考核为D等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发30%;

(3)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国家工资的依据。

2、年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的上岗及晋升岗位津贴档次的依据。

六、时间安排

12月13日-

12月16日

对职工考核

(56人)

各系、科室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履职考核表》一份(A4纸打印,“单位评语”一栏由各系、科室负责人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一栏暂不填写,手写及签字部分必须使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切勿使用圆珠笔)。各系、科室负责人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A4纸打印,各系、科室负责人签字)。

12月17日

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学院办公室

各系、科室将本单位《燕山大学教职工履职考核表》及《2018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上报学院办公室。

12月17日-

12月18日

院办汇总考核情况,报院务委员会

学院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由院务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12月19日

上报学校

学院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七、其它

1、考核期为2018年度(教学工作量按2018年度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考核)。

2、各单位专任教师、实验、职员、辅导员A等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职工数

推荐A等名额

车辆与交通工程系

(含董国疆 李昊)

25人

5人

石油工程系

(含杨满平)

13人

3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含李楠)

12人

3人

院办、教务与科研科、学生科

6人

1人

合计

56人

12人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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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6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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