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能源学院2017年度上岗晋级考核和超工作量津贴结算的通知

2018-01-02 09:01:15 信息来源: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2017年度上岗晋级考核和超工作量津贴结算的通知”,学院将对2017年教职工上岗、晋级情况进行核查,并于核查工作完成后由学校发放晋级及超工作量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技术人员上岗核查

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上岗条件,根据《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岗位晋级实施细则》执行,考核2015~2017年的教学科研成果,成果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标准的核定

2017年职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以近三年(2015~2017年)的考核结果确定。

2017年执行科级和处级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员,根据2017年考核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三、2017年八、九级教授遴选

学院学术与学位委员会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岗位晋级实施细则》规定,审核申报晋级八、九级教授人员的条件,通过后可享受八、九级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随超工作量津贴一并发放。

四、时间安排

根据《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岗位晋级实施细则》中的相关上岗条件,每位教职工填写一份《2017年教职工上岗情况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交所在系、科室;各系填写《2017年教职工上岗晋级考核汇总表》。申请晋级的教职工,根据以上文件中的相关晋级条件,填写《2017年教职工岗位津贴晋级评定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表格于2017年1月5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18年1月2日

附件1:2017年教职工上岗情况考核表(个人填报,样表)

附件2:2017年上岗考核及兼职信息汇总表(各系填报)

附件3: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岗位晋级实施细则

附件4: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9级晋级条件)

附件5:《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

附件6:《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版》(2015年10月1日后适用)

附件7:《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2009版》

附件8:2017年教职工岗位津贴晋级评定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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