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人事处“关于我校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我院开展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及用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院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按《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附件《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及要求》文件执行。
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以上两个文件中的相关条件,附件3中涉及的教职工,每人填写一份《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附件4,填写至“本人签字“一栏,A4纸双面打印)。审报表中“符合的条件”项、“近五年代表性成果”项所用材料均需出具相关支撑材料,即荣誉称号及奖励需附各类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情况需附图书馆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附体现项目级别、年份、负责人姓名、单位、资助额度等有关内容复印件,专利需附授权证书复印件,教学类项目、精品课等需附各类批复复印件。
2、任职年限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各类成果、荣誉称号均须为2009年1月1日任现职以来获得,截止期限均为2013年12月31日。
3、《实施细则》中“近五年”均指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其他事项请关注《实施细则》中红色字体部分。
5、填写《申报表》时,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二、时间安排
请各位教职工将《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15年1月12日中午下班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附件1: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2:车辆与能源学院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及要求;
附件3:燕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现有情况汇总表;
附件4: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
附件5:各类别岗位“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比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