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2014-11-17 11:21:23 信息来源:

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及《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2011年10月修订)的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阶段需进行论文开题,并撰写开题报告。现将车辆与能源学院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1、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本学期完成开题。在外实习研究生须返校参加开题答辩。

2、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或5名组成(可包括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由硕士生导师担任(非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设秘书1人,由熟悉本专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也可由评审小组成员兼任。

3、开题报告的格式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4、请各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2015年1月10日前统一将开题报告纸质版交学院教务科研科。

5、本次开题不通过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再次进行开题答辩,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三个月。两次答辩均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正常论文答辩,并根据开题通过情况延迟论文答辩时间。

车辆与能源学院教务科研科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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