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能源学院开展2014年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

2014-10-13 15:12:24 信息来源: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处的要求,将于10月13日至10月26日对我院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本次清查的范围仅限于仪器设备类,清查工作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实自己名下的财产,不允许漏报、瞒报、隐瞒实情。

针对个人名下财产现状,除正在使用外,还有可能存在以下8种情况:

1.闲置:

符合下面任意一条的可再利用设备均属闲置。

a. 技术更新改造淘汰不用;

b. 在本单位连续停用1年;

c. 购置2年以上,由于各种原因未投入使用。

2. 拟报废:

符合下面任意一条的无使用价值设备均属拟报废。

a. 已超过使用年限;(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b. 无维修价值或维修代价较高;

c. 技术更新造成设备技术落后。

3.盘盈:来源于接受捐赠或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等的仪器设备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需重新评估作价入账。

4.丢失:由于被盗、调离本校人员带走而无法找回的有帐无物设备。

5.毁损:人为或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设备。

6.已调出单位:已调剂到其他单位未及时办理调剂手续的设备。

7.领用人变更:由于岗位变动,使得设备现领用人(使用人)发生改变的设备。

8.无标签:未及时粘贴、标签已模糊或已脱落的设备。

在此次清查工作中,各位老师负责的工作主要有;

一、登陆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导出个人财产明细的Excel表(具体操作见附件2:资产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二、核实自己名下的财产。如果名下财产不存在问题,则在导出的个人财产明细Excel表中签字并交给所在系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员)、各科室科长。如果名下的财产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存在其他情况,则相关的老师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1、存放地变更的,则将正确的存放地标注在个人财产明细Excel表中相应仪器后,存放地的正确书写格式为“校区.楼名.房间号”如:东校区.第四教学楼.302。

2、领用人变更存在两种情况,(1)自己名下的财产已归他人使用,此时需要本人与相关单位或个人核实目前仪器具体的使用人或管理人,将核实后具体使用人或管理人标注在个人财产明细Excel表中相应仪器设备后。(2)自己使用或管理的仪器设备没有在自己名下,则需要各位老师将仪器的编号、仪器名称上报。

3、自己名下的财产出现其他情况,如,达到报废条件并且本人想报废、财产丢失、毁损、无标签等上述8种情况时,均可在相应仪器设备后标出上报。如果想将个人名下财产进行报废,则需要核实拟报废财产的具体存放地,并将准确的存放地标注在个人财产明细Excel中拟报废财产的后面。

三、个人资产清查后,将标注好的个人财产明细Excel表于10月22日前交给所在系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的老师)、各科室科长,然后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位老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附件2:资产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3:2014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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