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上岗晋级考核和岗位津贴结算的通知

2009-12-29 11:16:58 信息来源: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09年上岗晋级考核和岗位津贴结算的通知”,学院将对2009年教职工上岗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核查工作完成后由学校发放20%津贴和超工作量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上岗、晋级核查及20%津贴结算

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2009年教职工上岗、晋级核查工作。

2009年我院教职工上岗核查执行《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燕大校字【2004】302号)文件和《车辆与能源学院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细则》。根据以上两个文件中的相关上岗条件,副高职及以上教职工填写《2009年副高职及以上教职工上岗情况考核表》,其他人员填写《2009年初、中级职称教职工上岗情况考核表》。教学科研成果以2007~2009年为准,成果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其中论文和著作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科研到款以科研小票为准。

申请岗位津贴晋级的教职工,请根据以上两个文件中的相关晋级条件,填写《车辆与能源学院2009年教职工岗位津贴晋级评定审核表》。

符合上岗经考核达不到上岗条件者,至少扣发全年津贴的10%。对于2009年度考核为“C等”和“D等”人员,其20%津贴按照考核文件规定的扣发比例核准扣发。

二、2009年九级教授遴选

2009年九级教授由院学术与学位委员会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的条件筛选后推荐到学校,最后由学校审核确定,教学科研成果以2007年~2009年为准。申报人员需填写《2009年晋升九级教授人员上岗考核表》。

三、工作安排

各位教职工需要提交所填写表格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系、科室负责填写本单位的《车辆与能源学院2009年教职工上岗晋级考核汇总表》,并将全部资料收齐后,于2010年1月6日17:00前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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