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党员干部网络媒体使用情况备案登记的通知

2020-06-25 09:01:26 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党委宣传部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党员干部网络媒体使用情况备案登记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党员干部及教师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的账号、建立群组情况予以备案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院党员干部(全体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在网络平台(包含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情况(群组由群主负责登记)。

二、工作要求

全院党员干部要如实报告以个人或职务身份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群组情况,并填写《燕山大学党员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附件)。如有瞒报、漏报情况,学校和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党员干部于2020年6月2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燕山大学党员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clynyban@ysu.edu.cn

联系人:王雅莉 联系电话:8074682

车辆与能源学院党委

2020年6月24日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邮编:066004

电话:0335-8074682

传真:0335-8074682

邮箱:clynyban@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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