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党委宣传部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党员干部网络媒体使用情况备案登记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党员干部及教师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的账号、建立群组情况予以备案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院党员干部(全体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在网络平台(包含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情况(群组由群主负责登记)。
二、工作要求
全院党员干部要如实报告以个人或职务身份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群组情况,并填写《燕山大学党员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附件)。如有瞒报、漏报情况,学校和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党员干部于2020年6月2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燕山大学党员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clynyban@ysu.edu.cn。
联系人:王雅莉 联系电话:8074682
车辆与能源学院党委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