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能源学院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2019-12-20 10:41:16 信息来源: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层单位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我院的考核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务委员会负责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层单位及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专任教师、实验、职员、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系、科室负责,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院办公室,由院务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级

职工个人考核分A、B、C、D四个等级。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及调整工资待遇。

(1)考核为A、B等的职工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兑现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调整薪级工资;

(2)考核为C等的职工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发5%;考核为D等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发30%;

(3)此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国家工资的依据。

2.此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的上岗及晋升岗位津贴档次的依据。

六、时间安排

12月20日-

12月23日

对职工考核

(56人)

各系、科室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履职考核表》一份(A4纸打印,“单位评语”一栏由各系、科室负责人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一栏暂不填写,手写及签字部分必须使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切勿使用圆珠笔)。各系、科室负责人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A4纸打印,各系、科室负责人签字)。

12月24日

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学院办公室

各系、科室将本单位《燕山大学教职工履职考核表》及《2019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上报学院办公室。

12月24日-

12月25日

院办汇总考核情况,报院务委员会

学院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由院务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12月26日

上报学校

学院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七、其它

1、考核期为2019年度(教学工作量按2019年度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考核)。

2、各单位专任教师、实验、职员、辅导员A等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职工数

推荐A等名额

车辆与交通工程系

(含董国疆 李昊)

27人

5人

石油工程系

(含杨满平)

11人

3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含李楠)

13人

3人

院办、教务与科研科、学生科

7人

1人

合计

58人

12人

3、依据《科研生产单位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燕山大学保密工作责任制度》文件要求,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应当纳入考核,请全院教职工每人填写《燕山大学2019年度个人保密工作考核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含科级及以上干部)。

车辆与能源学院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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